新华中学
学校性质:公办初中
1.本地生源招生范围及规定:
人民路以东,和平路以南,东环一路以东,三联路以南,东环二路以东,龙观东路以南范围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规定:
按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要求,以居住证作为主要入学依据,需符合“两个满1年”条件,即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商品房房产证(产权份额大于50%,下同)或租赁凭证(合同)或祖屋、保障性住房、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下同)证明材料。
二、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商品房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或其他住房证明材料。
(4)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证明: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或监护人)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缴费清单(网上打印或社保站自助打印)或本市工商部门签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工商信息清单(网上打印)。
(5)现申请学校所在办事处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适龄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7)申请初一学位的非本办事处公办学校六年级学生,需提供原就读六年级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4.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学校初审-数据整理-资质审核-学位安排-检查验收-公布名单-生源分流-报到注册。
学校简介
新华中学是由龙华街道投资兴建的一所全日制初级中学,创办于1996年9月。2004年顺利通过广东省一级学校评估。近几年来,学校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确立了“追求人的个性化和社会化的和谐统一”的办学理念、“质量一流,特色鲜明”的办学目标,坚持科学管理与人本管理相结合,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了良好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学校占地面积49392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26646平方米,校舍建筑群宏丽雅致,设有行政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阶梯课室、图书室、阅览室等现代化建筑楼群,还配有设施完善的教工公寓和400米国际标准塑胶跑道的田径运动场。各类功能室齐全,教育教学设备完善,现代化程度高,满足教学需要。
学校现有42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110人;设正校长1人,党支部书记1人,副校长2人,中层干部11人。有教职工168人,其中正编教职工109人,聘用教职工59人;专任教师144人,中学高级教师35人,中学一级教师53人,中学二级教师38人,未评定18人;研究生学历12人,大学本科学历126人,大专学历6人,学历达标率为100%,本科以上学历占95.8%。2004年顺利通过广东省省一级学校评估。 学校现有42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110人;设正校长1人,党支部书记1人,副校长2人,中层干部11人。有教职工168人,其中正编教职工109人,聘用教职工59人;专任教师144人,中学高级教师35人,中学一级教师53人,中学二级教师38人,未评定18人;研究生学历12人,大学本科学历126人,大专学历6人,学历达标率为100%,本科以上学历占95.8%。2004年顺利通过广东省省一级学校评估。
学校自开办以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回报社会为办学方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美、等方面都得到发展,逐步形成自己的办学风格。两年来,我校取得了显著的办学效益。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少年儿童科学体验活动示范学校”、“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宝安区初中教学管理标兵单位”、“宝安区初中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学生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中共获奖741人次,其中,国家级奖励65人次、省级奖励15人次、市级奖励385人次、区级奖励174人次,学校声誉日益提高。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建设东路
联系方式:0755-23332030
交通指引:
乘324、612、614、B647、B654、B815、M264路公交车,在龙华人民医院站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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