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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区同乐主力学校2020年秋季报名指引(条件+材料+流程)

深圳市龙岗区同乐主力学校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心社区阳和路51号(邮编518116),是深圳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目前正面处于招生阶段。

招生计划

一年级招收 6 班,共计 300 人,

初一招收 6 班,共计 300 人。

学校就近入学服务范围(招生地段):

本校小学一年级、初一招生地段为同乐社区、同德社区、同心社区(中骏蓝湾翠岭花园除外)

学校招生咨询老师及电话:

向老师  0755-84292577

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

小学一年级、初一学位申请条件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学位申请方法

1.填报要求。

申请学位可填报四个志愿,非深户籍申请人必须填报两所及以上民办学校,深圳户籍申请人不作要求。具体可分三种情形:若第一志愿填写公办学校,则须要提供该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材料;‚若第一志愿填写民办学校,且在民办志愿之后还有其他公办志愿,则须提供所填的第一个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材料;ƒ若全部志愿填报写民办学校,则须提供龙岗区范围内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材料。

2.报名步骤。

第一步:网上预报名。

登录龙岗政府在线网站“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页面(http://www.lg.gov.cn/bmzz/zs/)或者关注“深圳龙岗教育”微信公众号,在“学位申请”栏目中点击“小一报名/初一报名”,凭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号进入,填写学位申请信息,填报学校志愿,确认信息无误后直接保存,同时产生申请学位的流水号,即完成网上预报名。

第二步:学校网上确认。

家长完成网上预报名后,由学校根据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核实其现居住地以及登记的居住信息是否一致、是否属于该校招生地段,完成网上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

2.非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对象的;

3.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预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4.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地址不是第一个公办志愿学校招生地段的。

积分类型及加分项

我区实行按学区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队的制度。学区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满分为100分。

1.基础分:

根据申请人在学区的户籍类型和居住情况,设立七个类型的基础分。每个申请学生可对应相关条件取得一个基础分。

第一类型基础分为100分:

1、龙岗户籍:学区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2、学区户籍:学区祖屋。

第二类型基础分为95分:

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三类型基础分为90分(民办学校不设置第三类):

学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有自建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军产房等特殊住房。

学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土地性质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的住宅类住房(需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学区租房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产权份额大于50%的学区商品房。

第四类型基础分为80分:

非深户籍:学区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五类型基础分为75分:

龙岗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第六类型基础分为70分:

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第七类型基础分为60分:

非深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一)有关加分项具体说明(所有加分项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1.居住时间计算方法。

①计算起始日期:提交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是房产证发证日期;提交房屋租赁凭证申请材料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如备案时间早于起租时间,按照起租时间开始积分);提交特殊住房申请材料且申请人户籍在所申请学区内的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房屋租赁信息、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不计算居住时间。

②计算截止日期:2020年4月1日。

2.社保加分计算方法。以申请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保(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交月份的累计月数)为准,2020年因疫情影响,按照上级要求,将只验核养老险累计缴交月数来计算加分。计算方法:社保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4月1日,总月数减去12个月后,每个月加0.05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不累计双方,只计算填写的一方。

3.计生加分。

①申请人如需申请计生加分,请于网上预报名前进行计生信息的确认。

②计生信息通过市卫健委信息系统进行验核,市建委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验核结果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不予加分。


(二)有关积分复核具体说明

家长申请学位审核合格并有核定学区积分后方可参加学位排队。审核不合格、无核定学区积分的,家长可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因以下原因确认不合格的,学校不受理其复核申请:

①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或查无此人;

②房产证证件号码不存在,或过期,或产权人不是监护人(或祖辈);

③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证件号码不存在,或租房用途不是住宅用途,或租房面积不是整套;

④登记的居住信息登记地址和填报的居住地址不符;

⑤社保目前已中断缴费、或电脑号不存在。

学位申请材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 出生证、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本;

2.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等。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 出生证、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居住证(有效期内);

2.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凭证、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等;

3.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

★备注:港澳户籍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我区公证部门办理)。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前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提示: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核对申请表,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统称为“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

有关材料具体说明

(一)关于住房材料。

申请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材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都要求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产权证明:

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明,产权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如果权利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生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并按特殊住房计算积分。

2.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

由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①深户籍申请人租期一年以上并包含2020年的6月16日至9月30日。

②非深户籍申请人租期包含2019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

③租住在商品房中的,必须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深户籍申请人租住在商品房中,暂时因疫情影响无法办理租赁凭证的,在学位申请期间,请租户联系业主并沟通实际情况,在征得业主同意使用其房屋学位条件下,取得房产证有关信息。学位申请时,先按照未办理租赁凭证情况,如实填报业主房产证信息及人口居住登记信息,完成信息填报,待疫情结束后补办房屋租赁凭证并更新报名系统信息(补办房屋租赁凭证时间截止为2020年6月16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补办提交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的,视为入学资料审核不通过)。

3.特殊住房:

①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②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④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查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⑤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儿童父母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及同地址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4. 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已办理有效期在2019年12月31日及以后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已申报网格登记人口信息的,请使用电脑登陆深圳市公安局网站,在“居住登记查询”模块中,查询确认本人登记在学区居住最近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记录其完整表述,在学位申请时,请将其完整填入报名系统(如公安局网站无法查询到居住信息或有错漏的,请主动申报登记居住信息并记录完整的登记房屋地址表述)。

①深圳户籍申请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0年4月1日之前。

②非深户籍申请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

(二)关于社保材料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

特别说明:因疫情期间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社保断缴、新旧证件有效期暂时无法接续等情况,待疫情结束后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影响今年学位申请资格。

(三)学位申请材料提交

所有原件,由学校视情况安排家长到校提交,并扫描上传存档。在学校通知时间内未能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入学资料审核不通过。

关于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从2019年起,龙岗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在此前未实施此项制度的片区,已被用来申请学位的住房不会受到影响。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一套住房只能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必须是同一父母或监护人;

2.学生被公办学校录取后,即视为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被锁定。“小一”开始使用锁定时间6年,“初一”开始使用锁定3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年级;锁定期间不允许其他家庭子女申请就读该校。

录取办法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学区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1.所有生源均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即当学生的学区积分低于第一志愿学校的录取积分线、未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时,其积分达到第二志愿学校的,可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以此类推。

2.(小一)同一志愿同一积分的,按优享学区---学区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圳户籍顺序录取。

(初一)同一志愿同一积分的,按学区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圳户籍顺序录取。

3.同一志愿同一积分同一户籍类型的。

(1)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的以在学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购房合同按照备案时间,学区户籍按照申请人父母户籍迁入学区时间)。

(2)非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的以缴纳的社保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如缴纳的社保时间相同,优先录取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的;同一积分社保时间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优先录取备案时间早的。

4.无法按志愿录取的非深户籍,家长可自主联系我市民办学校或选择回原籍就读。

温馨提醒

1.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申请学位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学校提交材料申请学位的,符合条件的龙岗户籍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学位,非龙岗户籍学生不安排学位。

2.网上预报名时家长填写的证件内容不真实不准确将会导致审核不合格、没有验核积分和无法安排学位等严重后果,请家长务必如实认真按要求填写网上预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结束后,经学校网上确认报名无误,学位申请材料将不能更换。

3.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已在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就读过的小一/初一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学位申请。对于隐瞒事实,谎报信息而被录取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家长承担。

4.请家长留意申请学校的学位紧张情况和自己的学区积分情况,合理填报志愿。部分学校招生地段属于两个或以上学校的共同招生地段,该类型地段允许家长自由选择其中的一个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如选择学位紧张、学区积分录取线高的学校作为第一志愿,有可能出现因积分低而不被录取的风险。

5.在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中,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家长按时到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就读的,经民办学校管理部门确认后,可享受政府规定的学位补贴。

6.被录取的学生要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注册和办理相关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不保留其申请录取的学位。

7.在资料复核至录取结果公布期间,不得申请删除已报名信息。

8.非深户籍申请人2021年申请学位需要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居住信息的,请于2020年8月31日前办理。租赁凭证要求租期包含2020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30日。

9.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申请办法。

①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和录取办法与普通儿童、少年学位申请相同。

②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教班学习生活的龙岗区户籍小一/初一适龄儿童/少年,包括智障、精神(自闭症)、肢体(脑瘫)类残疾儿童可凭户口本、残疾证、出生证、医院证明申请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教班,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儿童的入学安置方式。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的招生公告将通过区教育局和区残联另行下发。咨询电话:89551901.

③属于听障、视障类龙岗区户籍残疾儿童、少年凭户口本、出生证、残疾证和医院证明到市元平特殊教育学位申请学位。咨询电话:0755-89468816.

④龙岗区实名登记智障、肢体、精神(自闭症)类适龄儿童、少年,由龙岗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评估,家长凭户口本、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证明到指定地点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学生的安置方式。龙岗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评估点为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咨询电话:0755--33293846.

学位申请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

小一:2020年5月7日至5月16日;

初一:2020年5月9日至5月17日。

学校网上确认:

小一:2020年5月7日至5月18日;

初一:2020年5月9日至5月19日。

资格审核:

小一:2020年5月19日至6月16日;

初一:2020年5月20日至6月22日。

查询和复核审核结果:

小一:2020年6月17日至6月20日;

初一:2020年6月23日至6月26日。

查询录取结果时间安排:

小一:2020年7月29日;

初一:2020年7月30日。

新生注册时间:

等录取名单公布后到学校门口或者同乐主力学校微信公众号查看具体到校新生注册时间。

招生信息查询网址

报名网址:

登陆龙岗政府在线网站的“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页面(http://www.lg.gov.cn/bmzz/zs)或者关注“深圳龙岗教育”微信公众号。

注意事项

1.请家长登陆龙岗政府在线网站“龙岗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页面查看或到我校门卫室领取《2020年义务教育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进行网上报名操作(由于疫情期间家长来学校保安室领取指南和问答的时候请自觉保存1米的距离)。

2.请根据教育科网上规定于指定时间报名。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进行提交所有资料原件审核,其先后不影响学位申请受理和录取(报名结束后请保持所预留联系号码随时能接收电话或者信息)。

3.教育行政部门对未按规定时间网上报名和到学校提交资料的,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非深圳户籍学生不安排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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