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龙岗区申请学位所需房屋租赁凭证办理时间
房屋租赁凭证:由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①深户籍申请人租期一年以上并包含2020年的6月16日至9月30日。
②非深户籍申请人租期包含2019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
③深户籍申请人租住在商品房中,暂时因疫情影响无法办理租赁凭证的,在学位申请期间,请租户联系业主并沟通实际情况,在征得业主同意使用其房屋学位条件下,取得房产证有关信息,学位申请时,先按照未办理租赁凭证情况,如实填报业主房产证信息及人口居住登记信息,完成信息填报,待疫情结束后补办房屋租赁凭证并更新报名系统信息(补办房屋租赁凭证时间截止为2020年6月16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补办提交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的,视为入学资料审核不通过)。
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已办理有效期在2019年12月31日及以后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已申报网格登记人口信息的,请使用电脑登陆深圳市公安局网站,在“居住登记查询”模块中,查询确认本人登记在学区居住最近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记录其完整表述,在学位申请时,请将其完整填入报名系统(如公安局网站无法查询到居住信息或有错漏的,请主动申报登记居住信息并记录完整的登记房屋地址表述)。
非深户籍申请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
2020年深圳学位申请所需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 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本;
2.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等。
二、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 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居住证(有效期内);
2.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凭证、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等;
3.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
三、港澳户籍适龄儿童
1. 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居住证(有效期内);
2.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凭证、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等;
3.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
4.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5.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6. 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我区公证部门办理)。
四、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前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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