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深圳教育>>教育资讯>>正文

深圳龙岗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有哪些变化

近日,深圳龙岗区教育局发布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的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3月31日,公示期间意见收集邮箱为lgjyjjjk@lg.gov.cn。

公示称,为进一步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规范龙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工作,完善积分入学政策,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在保证招生政策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根据上级部门最新文件精神,对龙岗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作出相应微调。

深圳龙岗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有哪些变化

招生政策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关于材料提交、房屋租赁凭证办理、社保材料提供等方面均作了调整或特别说明。

房屋租赁凭证方面

公示内容显示,深户籍申请人租住在商品房中,暂时因疫情影响无法办理租赁凭证的,在学位申请期间,请租户联系业主并沟通实际情况,在征得业主同意使用其房屋学位条件下,取得房产证有关信息,学位申请时,先按照未办理租赁凭证情况,如实填报业主房产证信息及人口居住登记信息,完成信息填报,待疫情结束后补办房屋租赁凭证并更新报名系统信息(补办房屋租赁凭证时间截止为2020年6月16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补办提交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的,视为入学资料审核不通过)。

社保材料方面

按政策要求,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龙岗区特别说明,因疫情期间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社保断缴、新旧证件有效期暂时无法接续等情况,待疫情结束后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影响今年学位申请资格。

材料提交方面

公示称,待疫情结束后,由学校通知家长到校提交申请材料并扫描上传存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入学资料审核不通过。

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关键词【学位】,可获取2020深圳龙岗区学位预报名入口、历年录取分数以及深圳各区入学政策。

学位.png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qrcode_for_gh_04f6adc5f733_430

相关推荐

深圳学生返校热点问题问答汇总

2020-04-25

南方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将于2020年秋季面向深圳全市招生

2020-04-25

2020深圳坪山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所需材料

2020-04-25

家长如何代学生进行健康信息申报?(附操作指引)

2020-04-25

深圳"粤课堂"线上教育高一、高二年级第九周课程表

2020-04-25

深圳“粤课堂”线上教育第九周课程表(初中阶段)

2020-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