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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恢复开展教师线下培训活动期间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指南

为有序恢复开展教师线下培训活动,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现对我省教师线下培训活动前准备、过程管理,以及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引如下:

教师线下培训活动开展前的准备

(一)基本要求

1.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机构责任,扎实做好线下培训活动疫 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

2.建立完善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培 训机构(单位)应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 对线下培训活动疫情防控业务指导。

3.落实主体责任。培训项目承担机构法人代表是该单位疫情 防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做好人员、物资、场地、检测等防控条 件准备,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制度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每个细 节、每个关键步骤落实到位,并做好培训和演练操作。

4.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红外线检测设备等防疫物资的 储备,建立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由专人全面负责清洁 消毒工作,包括消毒产品的管理、组织实施、工作监督等。

5.对培训机构(单位)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对物 - 2 - 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培训、实操、食宿场地等所有活动 场所开窗通风。

6.在培训机构(单位)内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 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7.培训机构(单位)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培训学员健康情况。

8.培训机构(单位)应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对全体教职 员工开展疫情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通风清洁消毒等知识培训。

(二)培训机构(单位)工作人员的准备

1.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每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 踪报告,并如实上报培训机构(单位),确保恢复线下培训前身 体状况良好。

2.认真学习各项疫情防控制度,掌握个人防护与通风清洁消 毒等知识和技能,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

(三)参加线下培训学员的准备

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每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确保 参加培训前身体状况良好。准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做好个人 疫情防护工作。

教师线下培训活动开展期间的工作要求 

(一)线下培训机构(单位)管理要求

1.严格日常管理。坚持点名制度,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和粤 (穗)康码检测工作,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培训学员健康情况, 加强对教职员工及学员的晨、午检工作。

2.进入培训场所后,教职员工和学员应全程佩戴口罩。

3.教室、实训场地、文体活动等公共场地,要求人员之间间 隔不低于 1 米,严格实施人员限流,控制学员规模。

4.原则上不建议堂食。培训机构(单位)食宿场所,要严格 按照当地防疫部门公布的防疫措施进行管理和使用。

5.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实训场所、文体 活动场所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 课桌椅、讲台、电脑键盘、鼠标、实操设施设备、水龙头、楼梯 扶手、室内公用器材、电梯间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 250-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 进行擦拭。

6.各类学习、实训场所(如教室、实训室、体育活动场所、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 3 次,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7.加强培训机构(单位)内垃圾分类处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 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 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8.严格落实培训机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培 训机构(单位)值守人员及清洁人员等都应当佩戴口罩。清洁消 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

9.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培训机构(单位)做好缺勤、早退、 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员及时追访。 10.加强健康宣教指导,由专人定期对培训机构(单位)内 的教职员工和学员进行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

(二)工作人员和培训学员管理要求

1.按培训机构(单位)相关规定有序报到,进入培训机构(单 位)时应提供粤(穗)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无特殊情况,尽量避免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培训机构(单位)。

2.培训期间,自觉按照培训机构(单位)规定进行健康检测。

3.做好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外出归来、使用培训器材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 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使用洗手 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 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理

1.教职员工或培训学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 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培训机构(单位)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到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 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2.教职员工或培训学员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 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 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

3.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 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4.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学员的家人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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