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公布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简称《办法》)。
详细信息:2020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积分入学办法
2020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积分入学录取顺序
区公共事业局、学校将按终审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各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符合入读条件但未被录取到所申报学校的,由区公共事业局按终审积分从高到低调剂分流到周边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公益民办学校。不接受或主动放弃调剂分流的申请入读学生,区公共事业局不再负责安排公办学位。
2020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积分项目
积分入学的对象包括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和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学位申请人,享受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按深圳市、区有关规定办理。共设置3个基础积分项目和2个加分项目,满分为100分。
特别提醒:本办法所指的深圳户籍中的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具体指汕尾市海丰县鹅埠、赤石、小漠、鲘门四镇户籍,下同。
(一)基础分项目
1.学位申请人户籍情况(满分为20分)
(1)深圳户籍(详见附件,下同)
(2)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适龄儿童)分为4类
2.学位申请人家庭住房分为购房和租房两类(满分为40分)
3.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情况(满分为20分)
(二)加分项目
1.学位申请人家庭计生加分项(满分为2分)
2.学位申请人父母在合作区工作时长加分项(满分为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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