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教〔2020〕51号)、《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龙华教通〔2020〕18号)等文件要求,龙华区于7月27日公布了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录取名单,根据对民办学校未注册学生人数统计,部分民办学校有少量学位空余,现将民办学校空余学位给予家长申请
2020年秋季深圳龙华区民办学校空余学位申请所需材料
深圳户籍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内地居民采集表。
非深户籍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儿童出生证、父母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一方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内地居民采集表。
招生受理对象及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龙华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龙华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计算至2020年5月31日)。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龙华区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龙华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计算至2020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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