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深圳教育>>教育资讯>>正文

深圳福田区2025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指南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发布2025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25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深圳福田区2025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指南

一、认定范围

(一)深圳市福田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最近登记居住地址在福田区(未搬离)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深圳市福田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深圳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六)无犯罪记录核查及从业禁止情况

认定过程中,我局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报时间为4月11日9:00至4月21日17:30。第二阶段网报时间为6月16日9:00至6月20日17:30。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具体操作可参考“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二)材料确认

为减少申请人现场办理等待时间,申请人需提前进行网上预约。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我局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准备齐全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材料确认或“信用+视频办”材料确认。

1.现场材料确认

福田区设2个现场材料确认点。分别为“福田区政务服务中心”和“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e站通综合服务中心”。

(1)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4月14日至4月23日(不含周六日)。

第二阶段:6月17日至6月23日(不含周六日)。

福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上午9:00至11:45,下午14:00至17:45。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e站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上午9:00至11:45,下午13:00至16:45。

(2)现场确认地点

福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F座3楼,仅在现场确认期间受理)。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e站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8号,仅在现场确认期间受理)。

(3)预约方式

“i深圳”APP预约—“办事预约”—“福田区”—“福田区政务服务中心”或“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e站通综合服务中心”—“在线预约”—“教师资格认定”,选择日期进行下一步即可。

2.“信用+视频办”材料确认

线上视频材料确认,申请人可线上进行“面对面、一对一”咨询导办、材料核验、业务办理。具体流程详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用+视频办”操作指南(附件1)。

(1)确认时间(上午9:00至11:45,下午2:00至5:45)

第一阶段:4月14日至4月21日(不含周六日)。

第二阶段:6月17日至6月20日(不含周六日)。

特别提示:“信用+视频办”认定方式仅限申请人在深圳市。如申请人错过“信用+视频办”材料确认,仍可进行现场材料确认。

(2)预约方式

电脑办理预约:“广东政务服务网”—登录—点击网页左上角“切换”选择“深圳市福田区”—点击“广东政务网福田区”—点击“信用+视频办”服务专区—点击“我要办理”—选择“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点击“视频办”—选择“我要预约”,选择日期、时间提交,完成预约。

手机办理预约:微信进入“i福田”小程序—选择“视频办”—点击“视频办预约”—选择“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点击“视频办”—选择“我要预约”,选择日期、时间提交,完成预约。

(三)教师资格证领取

我局完成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及时归入申请人人事档案)。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福田教育网官网发布的领证公告为准。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自行打印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附件2),填写个人信息并按档案袋封面材料要求准备齐全交工作人员审核装订。

网上报名时某项材料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且比对无误的无须提供原件;比对不成功的,确认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供工作人员核验,复印件收取备查。

申请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需申请人自备纸质档案袋1个;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需要准备纸质档案袋。

(一)身份证明

1.深圳福田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居民户须同时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集体户须同时提供个人信息页原件。或在“粤省事”App或小程序“数字空间”栏目下调取身份信息电子凭证。

2.非深圳福田户籍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原件及《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可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上依次点击“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居住证、居住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居住登记信息服务-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信息查询”下载打印,并交由认定确认点工作人员现场扫码核验。

3.深圳市福田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留复印件备查)或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港澳台人员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其中:

1.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申请人,需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仅以学信网的学历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核原件、留复印件备查。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核原件、留复印件备查。

3.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以学籍信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领证时须提交本人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读研究生以其本科及以上学历信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领证时无需提交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通过学信网或留学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学历认证。申请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认定报名前完成学历认证。

(三)普通话证书

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无需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普通话证书查询结果截图。

3.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视为合格。

有关普通话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可向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咨询。

(四)体检合格证明

申请人须提交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最近六个月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上须有医院明确给出的合格结论,并附上相关化验单等)。

申请人须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见附件3),第一阶段认定申请人提交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指定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第二阶段认定申请人提交2024年12月至2025年6月指定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体检统一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4)。体检表须双面打印,且粘贴的照片须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报名时上传及现场提交的照片一致。

孕妇申请人,体检时暂不做“胸部透视”项目,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需提供指定医院胸部透视体检合格材料。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福田区教育局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需自行开具并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提交证明函件(附件5)后,市教育局后续将通知申请人领取加盖省教育厅公章的函件。申请人凭加盖省厅公章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办理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省教育厅反馈的核查结果作为最终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

(六)照片

申请人须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时上传照片、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此照片将作为本人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中国教师资格网唯一使用照片。申请人应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名号、学科等重要信息。按要求粘贴(附件6)。

(七)教育教学能力材料

1.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3.认定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的,即2016年5月31日前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须提供含教育学和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成绩证明(毕业生成绩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以便认定机构核实师范生身份。按照相关规定,该类师范生如果已经以师范生身份免试申请通过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如需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证书,不再适用免试认定,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对于存疑的师范生材料,我局将向申请人的原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函查申请人申报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五、温馨提示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个人信息及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代为报名,对由他人代为报名影响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须填报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规定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影响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中的“常见问题”“1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10-56761296。

(五)申请人须按我局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材料确认。申报人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的,福田区教育局将不予受理。

(六)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在本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并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七)我局将于2025年5月20日(第一阶段)、7月18日(第二阶段)在福田教育网官网公布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请申请人自行前往官网查看。

(八)教师资格证书制证完成后,将以公告的形式通知领取证书的时间及地点。请申请人留意福田教育网官网领证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带齐领证所需材料。申请人请在报名系统详细填写本人的常住地址和常用电话,如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证书领取时间,或后续地址、手机号码更换导致证书和认定申请表不能送达本人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九)申请人如有政策上的疑问,可拨打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服务电话:0755-23919812。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qrcode_for_gh_04f6adc5f733_430

相关推荐

深圳福田区2025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指南

2025-03-31

深圳市宝安区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指引

2025-03-31

深圳大鹏新区2026年学位申请房锁定的有关提醒

2025-03-18

2026深圳大鹏新区关于使用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申请学位的温馨提醒

2025-03-18

2025深圳户籍儿童学位申请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2025-03-10

2024年深圳普通高中中考录取分数线汇总

2024-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