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深圳教育>>深圳考试>>考试动态>>正文

2020广东省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020广东省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规定执行。

(一)“考全科”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一科”条件

符合上述“考全科”第5项的,可选择免试《城乡规划原理》1个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免二科”条件

符合上述“考全科”条件,且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四)关于报考条件中学历学位的说明

1.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上述“考全科”条件中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上述“考全科”条件中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2.上述“考全科”条件中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五)工作年限及学历学位要求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六)港澳台居民考试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精神,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相关信息:

2020广东省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2020广东省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指南(附入口)

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关键词【资格考试】即可获取广东省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及考试相关最新消息。

微信截图_20200806172709.png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qrcode_for_gh_04f6adc5f733_430

相关推荐

2020广东省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020-08-06

广东省202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指引(时间+入口+缴费)

2020-08-06

2020广东省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2020-08-06

广东省202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2020-08-06

2020广东省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020-08-06

2020广东省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指南(附入口)

2020-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