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材料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和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相关专业报到校区为丽湖校区;其它专业报到校区为粤海校区。
深圳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广东省地方专项招生计划表
注:1.最终招生计划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与其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延伸阅读
问: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是何种招生计划?
答: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决策部署,拓宽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高校渠道,提高我省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比例,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精神,广东省将面向省委、省政府确定的3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以下简称贫困地区)的农村学生实施专项招生计划。专项计划学生与其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2021年该类计划我校有260人。
报考条件如下:
(一)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内。考生本人具有上述区域连续3年以上户籍,户籍时间计算节点为2021年8月31日。
(二)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预计分别达到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相应的分数线。
注:1.已列入原中央苏区、欠发达革命老区、民族自治县的,在原扶贫开发重点县栏目中不再重复列出;2.具体实施区域为实施县(区、市)辖区内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主城区〔即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及与之联接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之外的区域。其中,民族自治县全县纳入实施区域。
(注:上述信息来自深圳大学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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