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幼儿园(以下简称教育幼儿园)创办于1986年,是南山区首批公办幼儿园,位于南山区书山路66号。
招生对象
小班
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共75名。
中班
2015 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根据班级实际人数情况招收个别插班生。
大班
2014年9月1日后(含9月1 日)—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根据班级实际人数情况招收个别插班生。
招生范围
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小区配套幼儿园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优先录取。
父母为特殊人才、特殊岗位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优先录取。
招生流程
1.报名时间
6月13日8:00—6月28日00:00,(截止时间网站自动关闭)网上申请2020年秋季学位。登录幼儿园网站(报名入口见文末提示),进入系统填报并提交相关入园申请信息。
2.材料核验
6月28日—7月9日,幼儿园报名系统审核后,对申请学位符合初审条件的孩子电话通知并分批分期审核资料原件。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电话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 1 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 1 年。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 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录取方式
新生录取原则,依据配套小区、户籍、家庭住址、特殊人才、特殊岗位等因素分批录取。录取结果在7月10日18:00点将通过幼儿园网站和幼儿园大门处公示,请家长自行查阅。
咨询电话:26490823(工作日)吴老师、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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