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期间,幼儿园有哪些不得违反的规定?
今年招生工作,幼儿园需遵守“五个不得”:
1.幼儿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亲子班;
2.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3-6岁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在未满足3-6岁适龄幼儿园入园需求的前提下,不得开设托班、小小班。经批准的可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可适当招收2-3岁幼儿,不得招收2岁以下儿童入园;
3.幼儿园不得采用先到先得方式录取。幼儿园按户籍+住房的类型排序。启用宝安区招生系统的幼儿园按“类型优先、遵循志愿”规则,录满为止,具体详见幼儿园招生简章。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同类型中,可根据幼儿园所在区域及本园实际情况,结合住房时间、社保等信息进行排序;
4.幼儿园不得有收取报名费、学位费(占位费)、赞助费和跨学期收费等违规行为。
5.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违反规定招收非宝安行政区居住的幼儿。
招生对象
2025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小班的招生对象为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深圳户籍儿童;
2.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待政策儿童;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儿童(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报名方式
家长可点击下方卡片并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在聊天对话框发送【宝安幼儿园】获取报名入口及其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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