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关于做好教育培训机构有序开展线下培训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深学生返校工作专班〔2020〕4号)(以下简称“市返校专班4号文”)要求,罗湖区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数量庞大,涉及单位、部门广泛,情况较为复杂,为做好复工复课和线下培训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指引。
申请对象及牵头验收单位
(一) 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许可或备案,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向牵头单位区教育局提交申请材料。(区教育局联系人 :翟老师 ;联系电话:22185730;邮箱:lh_jycjk@szlh.gov.cn)
(二)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开展语言能力、体育、艺术、科技等培训的相关机构,向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提交申请材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25406705;邮箱:1204814121@qq.com)
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各教育培训机构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线下培训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020年6月2日起,可以分别向牵头单位提出申请,并报送以下材料:
1.《申请书》(附件1)
2.《深圳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附件2)
3.《深圳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审批表》(附件3,只填写机构信息,机构无需盖章)
4.《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教职工信息一览表(含教职工核酸检测情况)》(附件4-1,均需填写)、《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学员信息一览表》(附件4-2,仅供有中小学生学员的机构填写)
5.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工作方案、应急预案
(二)分类验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分类验收,牵头单位会同配合单位组成联合验收组分批进行验收,必要时增加其他成员单位派员参加。
1.全日制培训机构。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防组〔2020〕57 号,以下简称“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防疫要求,由牵头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填写《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复课准备工作验收参照样表》(附件5),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盖章后扫描,将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报区复学复课保障组,区复学复课保障组再统一上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审批。
2.非全日制培训机构。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防疫要求,由牵头单位组织对非全日制培训机构进行评估验收,逐条对照《深圳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疫情防控措施》(附件6)检查落实情况,合格后牵头单位将各培训机构的《深圳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疫情防控措施》《深圳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审批表》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盖章后扫描,将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报区复学复课保障组,区复学复课保障组再统一上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三)公布名单。培训机构经验收合格和批准,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单,可开展线下培训。允许开展线下培训的各机构须在醒目位置公示经批准的《深圳市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审批表》。
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复工复课及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
(二)属地管理。各街道加强联防联控,将各类培训机构纳入属地“三位一体”管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化解疫情防控风险。对培训机构的违法或违规行为,要从严进行查处。
(三)加强疫情防控,确定复工复课人员名单。各机构应根据《深圳市培训机构师生员工健康信息申报卡》(附件7)要求,在开展线下培训前2天收集所有员工(含学员)健康信息申报卡,在培训机构留存备查,确定符合复工复课要求的人员名单后,报牵头部门备案。不符合条件的员工(学员),要求其暂不返回机构。确保符合要求的师生员工才能复工复课。学员复课实行自愿原则,准许复课的学员家长要填写《学员(家长)承诺书》,交给培训机构留存备查(附件8)。参照《日常清洁消毒和常见消毒剂配置指引》(附件9),做好日常清洁消毒工作。
(四)扫码登记 。对培训机构出入人员(师生员工、来访人员等)实行严格的信息登记制度,所有人员必须进行扫码登记(附件10)。到访人员不扫码登记的一律不得进入,扫码结果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
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关键词【教育培训】,即可获取深圳罗湖区教育培训机构申请复工复课相关附件下载入口等消息。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