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阳光粤海幼儿园由深圳市南山区机关幼儿园举办,属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公办幼儿园。2019年9月开园,法人登记证书12440305MB2D22133Y,园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科技南一路阳光粤海花园内为小区配套幼儿园,占地总面积1800㎡,建筑面积2010㎡,规划6个教学班。计划招生人数为小班年级30人,中班年级10人,共招生40人。收费按区一级园备案标准执行,保教费924元/月/生,伙食费400元/月/生。
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共30名。
中班招生对象
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共10名。
政策优待人员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招生范围
南山区粤海街道阳光粤海花园的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可招收粤桂社区及周边社区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间
5月27日—6月10日,到园领取《深圳市南山区阳光粤海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填写信息后于6月10日18:00前交至南山区阳光粤海幼儿园。
材料核验
6月19日(周六)上午9:30,分批核验材料。请已经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电话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建议双面复印,并按下列顺序准备。
1.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身份证,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 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 1 年。
3.儿童家庭住址在阳光粤海花园小区内(粤桂社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小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5)《深圳市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验证查验证明》,通过微信搜索关注“深圳疾控”,录入基本信息,提交生成查验证明。
录取程序
本园采取“同等条件下,阳光粤海花园业主子女优先、深圳户籍优先”的方式依次录取,额满即止。
7月9日将在幼儿园门口公示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电话通知家长。
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住户学位三年内不予重复提供。
(四)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咨询电话
86968586 严老师
咨询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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