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们,注意啦~盐田区2025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学位申请指南发布了!
深圳盐田区2025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学位积分办法
2025年秋季起,全区幼儿园招生实行积分入园。
(一)积分构成
1.类别分:按申请人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划分为A、B、C、D、E、F六个学位申请类别,分类办法及对应分值详见《盐田区幼儿园学位申请人入园积分表》(以下简称《积分表》)。
2.累加分:累加分标准详见《积分表》。
(二)排位原则
申请人所得积分为“类别分+累加分”,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在出现同分情况下,深户儿童按儿童入深圳户籍时间的先后顺序排位,录满为止;非深户儿童按照儿童父母连续缴纳深圳社保时间较长者一方的时长排位,录满为止。
(三)积分认定
申请信息经幼儿园初审后,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根据核验结果认定积分。
(四)具体办法
盐田区幼儿园学位申请人入园积分表

说明:
1.产权房是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名下的合法产权房,包括商品房、自建房、集资房、商务公寓、军产房和安居商品房。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含商务公寓),监护人合法产权须在50%以上(不含50%)。
2.累加分中,自有房属自建房、集资房、原居民祖屋、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房产)、商务公寓或军产房的,住房项不加分。购房合同不纳入住房项累加分。
3.累加分中,持《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或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住房项不加分;集体宿舍住房项不加分。
4.累加分中,父母入户或社保购买时间,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截至学位申请当年的5月1日;其中社保时间需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含3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
区教育局对本积分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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