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福田区红岭中学自主招生一类招生简章
红岭中学高中部是“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深圳市“最具人气的重点中学”、连续多年获得高考工作先进单位和高考卓越奖,2013年获评深圳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红岭中学秉承“以人为本,传承创新,文化立校,追求卓越”的管理宗旨和“现代化、个性化、社会化、国际化、精品化”的课程理念,着力提高办学的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为学生的终身发展与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创办现代新型学校,办与现代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理想教育。
在新高考形势下,学校在立德树人、课程改革、学科竞赛、艺术教育、科技创新、特色发展等方面均取得优异成绩。依托“红岭书院”的创立,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经市教育局同意,以自主招生的形式面向全市招收在理科基础学科及文史哲等相关领域素质全面的初三毕业生,组建"领军理科创新实验班"和“博雅文史创新实验班”。现对2021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一类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自主招生工作小组
(三)自主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二、招生范围
符合深圳市中考划线录取资格,且具有拔尖创新潜质或学科专长的应届初三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自主招生。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必须符合深圳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文件规定的条件。
(二)学生素质要求
1.综合素质优秀,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具有健康体魄、健全人格、远大志向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初中应届毕业生。
2.具备以下荣誉之一的,我校按其学业成绩择优确定综合评价资格。
(1)初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广东省一、二等奖者或市级一等奖获得者;
(2)初中阶段获省级以上(含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一、二等奖者或市级一等奖获得者;
(3)初中阶段获机器人竞赛、电脑制作比赛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一、二等奖者或市级一等奖获得者;
(4)在科技发明、社会实践、文学创作、创新与设计、学科知识竞赛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3.初中三年学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可学校推荐或自荐,需提供有效的学业成绩证明,由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综合评价资格。
4.参加初三级联考和区统考成绩优异的学生。
四、招生计划
2021年学校一类自主招生名额共95名(D类23人)。
五、报名时间
6月17日-21日进行自主招生报名工作。
六、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一类自主招生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自主招生平台”)个考生只可在平台上填报一个类别。
特别提醒:完成“自主招生平台”报名,须同时在线填写《初中综合素质情况表》(推文下方腾讯文档)。
2.报名时需要提供(上传)以下材料:
(1)个人小1寸彩色证件照片。
(2)个人学业成绩须提供有效证明,初三上学期大考的成绩;或提供其他最能证明成绩优秀材料扫描件1份(如年级光荣榜照片等)。
(3)考生居民身份证扫描件(照片);或户口簿户主页扫描件(照片)及考生本人页扫描件(照片)。
(4)符合报名条件中第(二)点的第2条的最高等级获奖证书扫描件1份(照片);证书尚未颁发的可打印主办单位网站上公示信息。
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学生,可以将上述资料(第一项照片为原件,其余为复印件)在6月21日下午5:00前送至社会服务中心李老师处,逾期不受理。
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各类表彰获奖证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的原件,待红岭中学通知时提交核查。
七、材料筛选
2021年6月22日-26日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按1:3比例确定拟面试考生名单。
八、公布面试名单
2021年6月28日学校在“2021年普高自主招生一类管理平台”和学校网站公布拟面试考生名单,5天后无异议者为面试入围考生,考生可登陆深圳市自主招生一类管理平台查询是否获得综合能力考核资格。
九、面试
(一)2021年7月4日(周日)开始组织面试。分类别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学科素养、特长水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综合评价内容:重点评价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包括语言能力、数学思维和科学∕人文素质。综合评价过程全程启用视频监控系统并录像。
(三)面试方式:面试考核实行大评委制,采取评委、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保留原始材料,确保考核过程客观、公平、公正。
(四)根据近期疫情防控要求,面试当天,考生入校须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粤康码(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面试完成后请立即离校。面试期间,严禁家长进入校园。
十、录取方法
学校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和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后,按照相应权重比例(中考成绩占60%,综合能力考核占40%)合成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中考成绩控制线530分,如总分相同的,先按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后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十一、公示
7月5日-9日,综合评价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对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申请复核。5天后在“2021年普高自主招生统一管理平台”录入公示考核结果。
市招办对学校报送的拟录取名单予以审核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统一划线录取。
十二、公布录取名单
学校在“2021年普高自主招生统一管理平台”公布自主招生录取名单。
十三、监督机制
学校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其他社会人士组成监督小组,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界咨询投诉,严格招生纪律,规范招生流程。
十四、咨询、投诉电话及邮箱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咨询电话:0755-88306944
学校投诉电话:0755-82026238
市招考办投诉电话:0755-82181999
十五、附则
考生个人材料、报名申请应当清晰、真实、完整。上述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局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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