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区新湖圳美幼儿园2020秋季学期第二批招生简章
根据《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光教【2020】114号)的相关要求,现制定我园2020年秋季学期第二批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圳美幼儿园是光明区首批转型的公办园。成立于2020年3月,位于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圳美旧围60栋。旨在为圳美社区的幼儿提供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幼儿园建筑面积3482.1㎡,户外活动面积1819.48㎡。教职工57人,共有14个教学班,可提供420个优质学位,是一所具有内涵、有特色、有温度的高品质幼儿园。
二、收费情况
根据光明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的精神,2020年秋季收费项目及标准为:保教费966元/月,伙食费400元/月。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12名。
(二)小班招生范围为: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身心健康的适龄儿童。
四、学位申请程序
一)报名时间:7月18日9:00-7月23日18:00。
报名过程:家长申请学位,每个孩子可以同时向两所园申报学位(一所公办园和一所民办园,或同时申报两所民办园)。公办幼儿园小班学位由家长通过光明区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在线申请(已被第一批公办园录取的儿童不能再次申报)。申请入口见文末提示
(二)材料核验:7月24日-7月27日。核验报名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材料经幼儿园负责招生的人员核验并签名。经核查,如家长填写信息或提交材料有误可允许其重新填写或提交(重新填写或提交的时间为材料核验完成后2天内)
五、申请材料清单
六、学位类型及积分、录取规则
七、公示结果
7月30日14:00将在幼儿园在门口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并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家长是否录取。
八、档案建立
1.新生入园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应带儿童到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2.登记入园,新生入园时,父母(或监护人)应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4),幼儿园应在招生工作结束后将新生基本信息录入“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并按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3.补充资料准备:
(1)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网上自行打印或由社康中心开具);
(2)一寸证件照6张;
(3)提供幼儿体检表(到指定的医院体检)
九、招生咨询
1.咨询电话:29199083、29199082
2.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十、温馨提示
1.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录取资格。
2.我园严格按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实行自主招生,最终解释权归圳美幼儿园。
3.幼儿园不提供校车接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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