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0〕81号)和《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光教〔2020〕114号)相关要求,光明区马田苹果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2020深圳光明区马田苹果幼儿园第二批招生指南
园所简介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苹果幼儿园成立于2015年1月,是经教育局批准设立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号:144030960000621),位于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石家社区下石家路1号,幼儿园场地独立完善,布局科学合理,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按市级幼儿园的标准配建,园内舒适、温馨,幼儿活动场所宽敞、厨卫设施安全卫生,是一所集绿化、美化、童趣化、教育化为一体的品质幼儿园,是一所注重人本发展,注重环境教育,注重师资队伍建设,注重园所文化建设的现代化幼儿园。
办学规模11个班,收费标准:保教费700元/月,伙食费300元/月,被子220元/套,夏装50元/套,冬装160元/套。
一、报名条件
1、招生年龄
小班:2016年9月1日(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儿童,有空余学位。
中班:2015年9月1日(含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儿童,招少许名额。
大班:2014年9月1日(含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儿童,招少许名额。
2、招生范围
光明区马田街道石家社区的适龄儿童。
3、校车接送路线
请致电了解详细路线信息
二、学位类型
三、招生程序
1、报名时间:7月18日—7月23日
2、核验材料
安排在7月24日—7月27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短信或电话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因疫情期间暂时无法办理身份证的,则可以提供出生证和户口本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3、录取规则
按学位类型顺序依次录取,先从第一类型开始录取,还有学位时再录取下一类型,额满即止,即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依次类推;同一学位类型有多个申请人且超过招生计划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相关材料核验后,享受教育优待、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应直接录取。
7月30日前将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家长录取结果。
四、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点击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后发邮箱:1328243821@qq.com
2.现场报名:保安室领取报名表或接待室现场报名
五、咨询
招生电话
0755-27152580
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4:30-17:30
六、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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